一、 换届基本情况
(一)换届的基本情况
根据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审议并通过: 提名沈怀国 先生为公司 董事,任职期限三年,本次换届 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6,500,000股,占公司股本的35.54%,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 提名李承霖 先生为公司 董事,任职期限三年,本次换届 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8,000,000股,占公司股本的25.05%,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 提名杨满英 女士为公司 董事,任职期限三年,本次换届 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本的0%, 不是失信联合惩 提名郑雪琴 女士为公司 董事,任职期限三年,本次换届 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,000,000股,占公司股本的0.37%,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提名刘洪川 先生为公司 董事,任职期限三年,本次换届 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本的0%,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(二)换届的基本情况
根据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钟琪 女士为公司 监事,任职期限三年,本次换届 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,820,000股,占公司股本的1.41%,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 提名陈冬兰 女士为公司 监事,任职期限三年,本次换届 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,000,000股,占公司股本的0.37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(三)换届的基本情况
根据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5月28日审议并通过:
选举严春红 先生为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,任职期限三年,自2024年5月28日起生效。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本的0%,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注:上述董事、监事持股情况为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。
二、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
(一) 任职资格
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符合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。本次换届 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, 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, 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。
本次换届 不存在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; 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。
(二) 对公司生产、经营的影响:
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、监事会正常 换届选举工作,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,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。 |
三、 备查文件
《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》 《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》 《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》 |
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4年5月28日